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索赔争议,若对方不予理睬且未作出相应
赔偿,则
起诉所需的相关费用应由
败诉方全额承担。与此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以及其他任何
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中,都需要在提起
诉讼之时,由原告预先缴纳
诉讼费,具体数额应依据其提交的
诉讼请求中所涉及的总金额进行计算。
此外,原告还需严格按照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上明确记载的金额、支付期限以及支付方式等要求,如期足额交纳诉讼费,否则将被视为
撤销起诉处理。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