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拍摄他人肖像,显然已经违反了法律
法规,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侵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条款所明文规定,未经授权地进行偷窥、
偷拍、窃听以及散播他人隐私等行为,将面临五天以下的
行政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惩戒;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处以五日至十日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承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
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