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亲属涉嫌
贪污贿赂罪案件之际,首要步骤便是深入研究并掌握涉案人士的具体情况,这其中包括
涉案金额、
犯罪情节、有无
自首行为、
立功表现乃至积极退赃的情形。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与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对贪污贿赂罪的惩处主要以涉及的资产数额及其程度的轻重作为基本准则。倘若涉案人士在遭到
起诉之前能够如实交代罪责、诚恳地表达悔过之意并且积极退还
赃款,那么他们便有可能依法获得从轻、减轻甚至是免于
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在此过程中,
家属应当全力配合涉案人士向司法机构提供相关
证据,以便为其争取到更为有利的
量刑结果。
此外,家属还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全面了解涉案人士所享有的法律权益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
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
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
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