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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法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所做的明确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标的物,其投标保证金的具体分类如下:
(1)关于工程建设项目部分,投标人需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通常不得超出所投投标总价的2%,并且此比例最高不得大于80万元人民币;
(2)在对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竞标时,业主方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提出要求的,其保证金额度通常不会逾越勘查设计费用投标报价的2%,同时,最高的上限金额也不会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针对政府采购项目而言,投标采购单位所确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原则上限定在采购项目概算的1%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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