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技能尚处于提升阶段的
实习期中,若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只要符合相关的理赔要求和条款,那么保险公司便没有理由拒绝给予相应的理赔。具体而言,当被保车辆涉及到
道路交通事故并对除驾驶员及投保人之外的第三方
受害人产生了人身伤亡或
财产损失时,本着责任分担与责任承担的原则,保险公司有义务依照相关
法规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
赔偿。
然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受害人
故意行为所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