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羁押措施已经到期并且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时,则必须采取其他
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
当事人或其授权的
诉讼代理人有权提出解除羁押的请求。
此外,
刑事案件中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亲属或者辩护律师亦享有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的权益。一旦接收到相关申请,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应在三日内对此做出决定;若拒绝变更强制措施,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不批准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