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中标金额与合同金额出现不符实属罕见,这两者应保持完全的一致性。基于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
招标方及中标方有义务订立正式的书面协议,用以明确合同的主题、价格、品质、履行期限以及其他核心条款等关键信息,同时确保这些因素与招标文件以及中标方提交至招
投标平台的投标文件中所述内容相互吻合、相辅相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
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