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
立案部门会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若审核通过且满足立案要求,则会向
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
诉讼费用,如当事人成功交纳相关费用,审判机关便会展开关案程序;反之,法院会出具裁定通知书,明确拒绝受理该案件。对于法院做出的
驳回起诉的裁定,如您对此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后,法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方,同时也会通知原告方进行
证据交换,如原告方有此需求,法院还会依法做出
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启动
执行程序。
接下来是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法院会提前三天向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详细告知
开庭时间、地点以及主审法官等信息;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法院还会提前三天发布公告,以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开庭当天,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实当事人的
身份信息,宣布组成合议庭的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相关
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
证人出庭作证环节,法院会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证人需按照要求如实作证,同时法院也会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及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需就上述证据材料发表各自的观点。
在法庭辩论环节,各方当事人需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深入讨论,进行辩驳和论证。
最后是法庭调解环节,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机会协商解决
纠纷,如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后即刻生效,当事人应按调解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如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合议作出最终裁决(宣判)。
对于判决结果,如当事人表示接受,应自觉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的执行部门提出
执行申请;如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持不同意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对于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于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