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抢夺罪的
刑罚裁定,主要取决于抢夺行为所造成的数额影响以及造成的恶劣程度。如果
涉案金额数量大到一定程度,甚至于存在多次进行抢夺的情况,那么
当事人便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
罚金处罚。若抢夺
数额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当事人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处罚。而当抢夺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地步,或者涉及到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当事人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处罚。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抢夺的数额、
犯罪的次数、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意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情节,经过法院全面考虑之后才能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抢劫罪】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