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罪的定罪所需具备的
证据主要如下:
(1)
物证、
书证以及
证人证言,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证明
犯罪行为人涉及到的职务侵占相关事宜;
(2)对于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以及
劳动合同进行调查获取,这些文件可以明确
犯罪嫌疑人事宜及身份,从而确定其
犯罪主体地位;
(3)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占据的财物是否属于
利用职务之便所得的证据材料;
(4)调取与财物账目等相关的
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同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出具相应的审计鉴定报告;
(5)对于追回的
赃款、
赃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拍照固定,作为重要的证据。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客体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侵占本单位的财物,并且
数额较大;
(3)犯罪主体为特定的人群,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
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