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和理解
盗窃罪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关注其客体层面的内容。这触及到
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那个受剥夺或损毁的对象,也就是法定的公共或者
私人财产。
根据我国
刑事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指出了盗窃罪的客体范围,其中不仅包含我们所熟悉的传统意义上的公开财产与
个人财产,同时也包括那些不易被肉眼察觉的非物质财富,比如
知识产权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被盗窃的物品的价值大小,往往会成为衡量该犯罪行为严重性的关键性指标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