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事故责任专题 > 报废摩托车和汽车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划的

报废摩托车和汽车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划的

对于使用已达法定报废期限的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问题,转让方与接收方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转让经组装或已达法定报废年限之机动车,如在过程中致他人损害,转让方及接收方均须对该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