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津贴的申请时机需在产妇分娩完成后的五个月之内进行,同时需要由该位女性职工以及其配偶所在的工作单位共同向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领取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在此过程中,还需注意的是,生育保险必须保持连续性(缴费期间不得出现任何间断)长达至少一年以上,方能有资格申请此项津贴福利。
然而,由于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具体情况仍应以当地区域范围内的社会保障机构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