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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享有期限的上限为18个月。据法例规定,承包商在处理这类事宜时,需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主张和实现其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然而根据最长利益计算原则,这一期限不得超越整整十八个月之久,且自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开始计算该项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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