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团队医生将会针对受伤人员的病情及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病历信息等方面进行深度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疾病复发或者其他可能导
致伤势加重的情况,如果经过判断确有必要进行进一步治疗的话,则会对相应的治疗费用予以
赔偿。通常情况下,多为前期费用的30%左右。
至于营养费用部分,这主要取决于伤员病情所需是否具有特殊的营养需求,且此类需求是否得到了足够的证实审核。而在特殊情况下,如重伤员的情况较为严重,保险公司可能不会对此类费用进行赔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与保险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以便最大化地减少自身的
经济损失。只要医院出具了明确的医疗证明显示后续治疗需求及其大概费用,并且经由交警部门在调解协议中予以注明,保险公司在核实确认无误之后,对于合法合理的费用都会进行全额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款项都将一次性支付,并不支持先支付前期费用,待二次手术完成后再次索赔的情况。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交强险并未有明文规定仅需支付
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前发生的费用,但是同样也不予赔付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后的后续治疗以及
误工补偿费用。不过,尽管如此,交强险仍然具有一定数额的限制,其中
医疗费用的上限为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均在此额度范围内进行赔付;而误工费、
护理费则在死亡
伤残限额内进行赔付。若伤员前期治疗费用已经超出1万元人民币,那么保险公司自然无法对其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赔付,此时可考虑通过商业
第三者责任险来解决问题。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