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事案中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问题,并无固定的标准金额可供参考,通常是根据办案机关处理案件的具体情形以及
犯罪嫌疑人对社会所造成的潜在风险来进行判断和确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
保证金金额需要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
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同时也不能产生新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其数额还需与被取保候审人的人身危险性相匹配。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保证金数额将由办案机关在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之后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
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