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地区,针对
醉驾罪行能否进行取保候审这一问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详细评估与判断。若醉驾行为未对他人或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同时
犯罪嫌疑人体质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可能会面临短期监禁、
罚金、
拘役等
刑罚,以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等情况时,可提出取保候审请求。
然而,倘若醉驾行为已经给他人或社会带来了严重损害,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可能逃避
法律制裁、串通
证人、销毁关键
证据等不良倾向,那么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申请将难以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