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中,若被告被判三年
有期徒刑且同时附带五年
缓刑考验期,那么这意味着被告无需立即执行实体性的监禁
刑罚,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即五年)接受司法监管与考验。这五年间,若被告未再次
触犯法律或发生其他不良行为,那么之前所判处的三年有期徒刑将不再执行;反之,若被告在此期间再次
犯罪,那么原来的
缓刑将被依法撤销,相关刑罚将在监狱中执行。
《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