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到,该
法规仅仅对于采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结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并没有详细地阐明
刑事拘留之后
逮捕的开庭日期。因此,关于刑事拘留之后逮捕的确切
开庭时间这个问题,恕我无法给出确切答案。刑事拘留与逮捕,这两者在
刑事诉讼流程中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环节。
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工作时针对
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或者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实施的
强制措施。当逮捕发生以后,案件便会进入
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而开庭的具体时间将受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推进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您希望了解更为详尽的开庭时间信息,建议您查阅相关的刑事诉讼法条款,或者向专业的法律
从业人员寻求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
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