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协议中,仅有单方面签名通常是不具备
法律效力的。要使离婚协议具有有效力,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协议双方都须自觉、自主地选择选择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自愿签署这份离婚协议;
其次,当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之时,应对此份协议所规定的各项
权利义务清晰明确,并自愿遵守协议中所规定的种种约束制度;
最后,当协议双方为此份协议签字盖章之时,他们应处于思维正常、精神健康且意识清醒的状态之下,并且在此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威胁等
非法行为的干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