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受贿罪案件的辩护过程中,辩护策略往往围绕着证明被告无罪、减
轻罪责及检举程序不当等关键因素展开。辩护律师或许会辩称被告在实施相关行为时并未有意
收受贿赂,或是对
贿赂金额的评估有所偏差,抑或是指控所依赖的
证据并不充分。除此之外,假如在侦查或审判阶段出现了非法取证的情形,例如侵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也是辩护律师可以藉以提出的有力反驳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