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发生自然引发的火灾,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但
被保险人如已事先购买了特殊的车辆自燃损失附加险的话则另当别论。在这种情况下,自燃险所能够覆盖的范围主要包括因自燃而导致的保险车辆自身的实际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轻保险车辆的损失而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施救费用。
然而,对于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以及由自燃事件引发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
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
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