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意倾倒建筑废弃物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体
行为人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建筑废弃物的倾倒、抛洒或是堆积活动的,均将受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严厉
处罚。具体而言,该主管部门有权责令
违法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给予其
警告处分;对于
情节严重的单位,可处以人民币5000元至5万元之间的罚款;而对于个人
违规行为,则将处以不超过人民币200元的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