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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对于被拘留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
首先,针对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
其次,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且选择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
再者,若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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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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