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逸方需担责:撞人后逃逸致人员轻伤,逃逸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这是既定原则,逃逸方要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
(二)明确赔偿范围: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三)确定各项费用: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
3.误工费按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交通费按实际就医或转院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
6.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对受害人伤残情况的意见。
(四)解决赔偿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赔偿数额,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