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刑事拘留3天可以吗

刑事拘留3天可以吗

关于拘留期的问题,最低限度为十四个日历日内,在特殊情况下则可延长至三十七个自然日。
然而,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及可能面临的刑罚时长,这将取决于庭审时法院对于案件的实际调查结果以及所涉及的具体犯罪行为等因素来作出判断与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拘留期限内,如果没有得到检察机关的批准进行逮捕,那么被拘留者必须立即获得释放。除非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发现需要进一步侦查的证据,或者被拘留者满足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相关条件,否则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其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7-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