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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贷款用途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

贷款用途发生变更导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该行为并不符合贷款诈骗罪的要件。贷款诈骗罪是指行为人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致使他人遭受数额较大财物损失的犯罪行为
然而,此类罪行所针对的并非骗取其他不法利益的行为。在认定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将金融机构的贷款排除在外。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已经在第193条做了特殊规定,专门针对贷款诈骗的犯罪行为设立了相应罪名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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