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
罚金是否上交国库的问题,答案为确实如此;若涉及到
赔偿受害者的情况,法院可直接裁定被告人需向受害者支付何种金额的赔款,罚金乃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或者
刑事行为,所有所获款项皆应依法上交至国家财政。
然而,罚金并非对于受害者的任何形式的
经济补偿或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完全有权利另行发起
民事诉讼,请求责任方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
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
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