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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书自己写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国内相关法令规定,若两方未能就各自财产处分事宜,达成共识并提交至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商议离婚程序,那么所制定之财产分割协议将无法立即生效、不对任何一方产生法定约束力。然而,若此份协议的订立初衷是为了通过登记离婚来明确双方财产权益归属,那么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后,也就是履行到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手续,方可使得这份协议生效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反之,倘若夫妻二人并无主动协商离婚事宜的意愿,仅是基于人事分居或共同生活的前提之下,对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做出了明确的约定,那么此类协议应当被视为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新修订: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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