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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管辖的范围有什么

关于自诉案件管辖权的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是需告知才能受理的刑事案件;
其次是被害人若具备充分证据证实的轻度刑事犯罪案件;
最后是在被害者拥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被告人的侵害其人身及财产权益的行为应受到法律追究,但却遭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无视其刑事责任主张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新修订: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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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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