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交通中,若对象在
逆向行驶过程中遭受碰撞,则该事件的责任归属需要依据双方
当事人的
违章违法状况而定。
当对方无任何
违规行为且其正在按照常规方式进行行进时,本起事故的所有责任应归结于逆向行驶的一方,对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对方亦存在
违章行为,那么则需根据对方所实施违章行为对本次事故的产生和发展所起到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各方应负的责任比例。《
民法典》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