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侵权人和酒店分别对
损害赔偿负有不可推卸之责。
当您驾乘爱车在酒店停车场停泊之际,即已与该酒店建立起寄托(交
由他人保管)合同间的关系。
在储存期内,倘若保管者因疏于管控职责致使车辆遭受损害或遗失,那么保管者必须自行担当责任。
首先,寄托合同,亦可称为寄存合同,实际上就是双方
当事人之间达成共识的一种服务约定,将某物交付给对方进行安全保管。
在这个过程中,保管者负责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房屋储存服务,并按约定的时间期限或者依照寄存人的申请要求,归还其所储藏物品。
其次,作为酒店的保管人员,他们需遵守的主要预防措施包括:
1.妥善地保管占有物;
2.亲自执行保养维护;
3.确保永不滥用保管财物;
4.归还占有物及其衍生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