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
继承人之配偶仍然健康
存续,首先需要将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其健在配偶的
个人财产予以划分出来。
其次,剩下的这部分财产会被视作逝去方的遗产,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原则,由其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共同参与
继承。
最后,若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财产已制定了明确的
遗嘱,那么便应当严格遵循遗嘱中的规定,按部就班地进行相应的
财产分配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