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了主合同之后,倘若发现其中尚有不足,或需要额外增加新的条款内容,那么经过买卖双方共同磋商并达成共识后,可以着手展开制定
补充协议的工作。
补充协议的主要功能在于对原有主合同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因此,在拟定补充协议时必须采用精确且明确无误的表达方式来确定此项
权利义务,以
保证其效力和可执行性。
在补充协议条款与主合同内容存在矛盾或冲突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补充协议中的规定;
然而,如果主合同已明确约定某些条款不可变更的情况,那么在此基础上所做的补充协议修改将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
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