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私自干预或阻碍他人自由选择、使用以及变更其姓名的权利;
其次,未经授权而盗用他人姓名,利用他人名义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从事某些活动并试图从中获取不当利益;
再者,非法冒用他人姓名,采用各种方式借助他人身份来开展各种活动并且为了实现某种非法的意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
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