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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效刑事判决不服申诉向谁提出

如对己经认定生效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无论是涉嫌犯罪的自然人自身,还是该自然人所享有的法定代理权及近亲群体,皆可向有职权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
然而,在申诉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妨碍原已确定并执行的判决和裁定的正常运作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新修订: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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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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