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女性朋友在寻求
子女抚养权时,除了还需积极收集并提供相关有力的
证据材料,以便最大化地争取到
孩子的抚养权益。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关于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工作。
在
离婚诉讼案件中,虽然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
工资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通常差距不会太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中便完全没有差异可言。
譬如说,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的思想道德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下一代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因此,对于此类相关证据的获取与证实,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关于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孩子过去所处的生活环境、长期照料他们的祖辈的意见与健康状况,通常来说也会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分配的一个极其关键的因素。
再次,关于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工作。
在离婚诉讼中所遵循的
孩子抚养问题处理原则,始终以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最为有益为首要目标。
假如
双方离婚之后,有任何一方的住址离学校较为接近,或者所在生活社区的各项设施相对较为完善,那么毫无疑问,该方赢得
孩子抚养权的机会便自然相对较大。
还有,孩子自身的意愿也是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和重视的。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在作出有关孩子
抚养权归属的最终判断时,其考量的因素亦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