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使由
债务人以较低廉的市价出让资产引起的
撤销权,需要符合如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是
债权人必须拥有与债务人之间既有的合法并且有效的
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作为前提条件,债务人也必需在其所拥有的财产或
财产权益方面实施了不合情理的操作,诸如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财产转移等不当行为;
最后一点,要求债务人这一特定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情况,若是债务人的财产转移行为对偿还
债务并无直接影响,那么债权人将不能够据以动用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