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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判给女方,孩子户口如何办

基于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严格遵循与实践经验的融合,婚姻解除之后,有关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权归属问题便随之而来。
结合实际判例来看,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已经明确表明抚养义务和责任的,其所承担的子女抚养权是与其户口所在地相系的。
倘若孩子由父亲或母亲一方直接抚养,并且直接抚养方决定将户口迁移他处的话,则子女的户口亦应随同转移;
反之,若直接抚养方未搬离原住址也没有进行户口迁移的行为时,那么子女的户口则无需进行迁移。
面对当今社会中一些购房者对于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为保障将来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而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考虑到子女未来求学的实际需要,如若父母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子女户口不必迁出,那么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共同登记于一个户口内也是完全可行的处理方式,这不仅能够轻松解决双方在使用户口本方面的困扰,同时也能够保证子女享有家庭温暖,健康成长。《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新修订: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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