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法行为。
任何构成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必然需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实质性损害。
在认定对人身造成损害的过程中,尤其关键的是,需要将其与对健康的损害事实进行明确区分。
(3)因果关联。
在判定
人身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时,应当适用
侵权责任构成基本原则中的一般规律和逻辑,并不存在特别的具体要求。
(4)主观恶性。
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都可能成为导致人身权益受侵犯的原因之一。
在涉及非法搜查、骚扰、殴打等人身
侵权行为中,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通常表现为明显的故意;
而对于由于违反法定义务执行某种动作而引发的身体伤害或者因不当实施外科手术造成的身体损伤,应当视为过失的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