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卖方在合法情况下将货物进行提存是买方须承担货物因损坏而致使毁损的风险责任。
商品在被提出存储之后,其毁坏与消失的风险便应由
债权人承担处理。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卖方如依照法律制度作出货物提存的行为,那么买方就需要对可能出现的货物毁损承担相应的风险。
当货物被提存起来以后,在这一时期内,标明原属性的孳生利益将属于债权人所有。
关于提存所产生的费用,理所当然由债权人独自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
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