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须具备以下各项必要条件:首先,建筑所在区域的土地征用事项必须得到妥善解决,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
其次,如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划建设,己获得有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是必需的条件之一;
再者,涉及
拆迁行为且其完成情况符合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才能够进行下一步施工计划;
第四,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已确定了适合此次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
此外,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性,还需要有充足的资金调度、详细的施工设计图纸以及完备的技术文献等支持性材料;
最后,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
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