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证据存缺,亦可允许进行
立案调查。
在
证据不足的复杂案件中,应委托公安局整理相关事实,原则上亦有权限自主侦查。
针对已经
补充侦查两次以上仍无法提供确切证据支持的案件,检察机关如仍确信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应依法做出不
起诉的抉择。
此外,在庄重的法庭审理环节,如法官及合议庭就证据考察后有理由将其判定为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那么就必须做出证据确凿、指控被告的
犯罪无法被证实的无罪裁决。《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
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