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
刑法典并无针对非法销售车船票行为设立相应罪行,而是提出了“
倒卖车票、船票罪”这一概念进行规制和惩罚。
对于倒卖车票、船票罪的惩治措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为例,将对其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予票证价格的一倍至五倍以下数额不等的
罚金;
情节严重者,也可能被处以不判处监禁,仅需单处票证价款一倍至五倍以下罚金的
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汉语语境下,“倒卖”往往包括了非法销售的行为内涵;
因此,从语义角度而言,对非法销售车船票的行为可以直接认定为本
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