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则须由施工单位同时向发包人和相关部门如实禀报情况。
所谓“分包”,乃指具备工程总
承包资质的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将其应承担的建设工程任务中的一部分,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
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