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倘若
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在对外行为中给他人带来损害,其父母作为该子女的
法定监护人务必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构成了对他人人身财产的侵犯,那么相关人员不仅需要向被
侵权者支付
医疗费用、护理照顾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品费用等用于治疗及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
赔偿由于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收入损失。
若受害者因此受伤致残,
侵权责任人须额外负担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及
伤残抚恤金;
若受害者因此失去生命,则侵犯方也必须承担
丧葬费用及
死亡赔偿金等多项赔偿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
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