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贷交易中,若借款方并未能实际获得相应款项,并不意味着
借款合同即刻失效或无效。
实际上,网贷协议的效力不会受到是否实现资金交付的直接影响。
这是因为,只有当自然人与特定的贷款平台签署的贷款合同时,款项的实际到账才被视为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必要前提条件;
然而,如果贷款平台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向
借款人提供贷款,那么据此,借款人有权通过合理途径要求该平台承担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
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