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取得的
发明专利遭遇
侵权的应对策略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申请人可以寻求
专利行政机关的干预调解。
在这种情况下,
专利权人或者利益关涉方有权要求侵犯行为发生地的专利行政机关或侵权单位所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利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调解和处理;
其次,还可以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无论是专利权人还是涉及该事件的其他人都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亦或是在专利行政机关已经介入并做出
处理决定后,无法接受结果的
当事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
专利权,引起
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
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