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公民连续失踪达至两年之久时,方可启动户籍注销程序。
在此过程中,失踪者的家人或者相关机构,如工作单位、村民委员会等均有权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出失踪者已经离世的申请,而人民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断和裁决,在此基础上,方可执行户籍注销操作。
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人民法院还需面向全社会公示三个月时间以搜寻失踪者的下落,在最后阶段将会依法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
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