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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成功侵犯银行卡管理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若行为人被判定为侵犯银行卡管理罪的既遂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需要接受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同时处以人民币1至10万元的罚款;
其次,当犯罪者涉嫌的银行卡数量较大,甚至达到了巨大的程度,或者还出现了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确要求,其将会面临从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2至20万元的罚款额度。《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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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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